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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饮食服务,规范供货商的行为,确保采购质量,有效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服务水平,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供应商管理机制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tpy111太平洋在线食堂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,详见附件。
附件:《tpy111太平洋在线食堂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》
后勤管理服务中心
2024年7月30日
附件:
一、适用范围及要求
(一)适用范围
适用于为食堂提供各类食材、食品原材料等相关材料的所有供货商。
(二)供货商要求
1.供货商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: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负责人身份证,其复印件必须提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备案。
2.大米、面粉、食用油、调料、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,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、证书:卫生许可证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。
二、评价机制
(一)产品质量
1.定期对供货商提供的食材进行质量抽检,包括新鲜度、色泽、气味、有无变质等方面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根据严重情况程度扣1—5分。
2.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或投诉,每次扣5—10分,重大事故直接取消供货资格。
3.供货商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,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、肉类检疫报告等。报告缺失每次扣2分。
4.食品原料辅料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中采购,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。严禁采购流动商户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。若有违反规定,每发现一次扣5分。
5.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、送货单、收据等送货凭证。若不能提供,则每次扣2分。
(二)交货准时性
1.记录每次交货的实际时间与约定时间的对比,以计算准时交货率。延时10分钟以内扣1分,延时10—30分钟扣3分,延时30分钟以上扣5分。
2.对于因交货延迟而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情况,扣10分;如对食堂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,可直接取消供货资格。
(三)价格合理性
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,定期收集同类食材的市场价格,与供货商报价进行对比。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0%以内扣1分,偏离20%以内扣3分,偏离30%以内扣5分,偏离30%以上扣10分。
(四)服务水平
供货商在处理订单变更、退换货等问题时应响应迅速,处理妥当,若不能做到则根据情况扣1—5分。
三、评价周期与方式
(一)评价周期
1.每月进行一次小评,主要针对本月的交货情况、质量问题等进行初步评估。对扣分达到10分以上的供货商进行约谈提醒,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。
2.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评价,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表现。
(二)评价方式
1.由食堂管理科具体根据评价机制内容据实进行评价,并在《tpy111太平洋在线食堂供货商评价表》中记录。
2.收集食品原材料使用单位及人员的意见和反馈,作为评价的依据。
四、退出机制
(一)触发条件
1.连续三个月综合评价扣分达到10分以上。
2.供应食材及食品原材料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。
3.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且拒绝调整。
4经市场调研及价格比对,出现三次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情况的。
5.多次严重延迟交货,影响食堂正常运营。
6.其他影响食堂正常运营、安全保障的情况。
(二)退出流程
1.向供货商发出书面警告,告知其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面临的退出风险。
2.给予供货商一个月的整改期限,整改期满后,若仍未达到要求,正式解除合作关系,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宜。对退出的供货商,今后将不再列入食堂原材料供货商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