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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部各岗位工作职责

基础部工作职责

作者:基础部 发布时间:2016-07-14 点击次数:次  来源:

1.负责制定基础部教学工作计划、科学研究计划和各课程的教学计划,积极进行各门课程的教学改革,组织好各专业的教学、实验、实训、实习、社会调查和科研等工作。

2.组织所属教研室制定教学大纲、授课计划、编写或选定教材和参考资料,并报教务处审核,经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
3.安排落实各课程的任课教师。提出选调教师的建议,并配合人事处做好选调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,负责聘请兼职教师。

4.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。认真抓好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。制定师资培训计划,提出教师进修意见,组织教师的业务学习和对教师的全面考核,组织观摩教学、教学方法的研究、教学经验的交流,举办学术讲座、学术研讨会。

5.组织教师执行《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,并检查执行情况。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。

6.组织教学检查工作,加强教风、学风建设。建立教师教学档案工作。学校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、学生、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统计工作。

7.组织各种教学竞赛。

8.配合教务处做好各门课程的考核、学生成绩输入管理工作。负责教学工作的运行管理与停、调课工作。

9.对学生的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负责,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做好学生奖惩工作。

10.加强资料室建设,负责教学、科研等资料的收集、积累、整理、研究、编辑工作。

11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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