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实习是人才培养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,为了规范专业实习程序,严格经费的使用,确保实习的安全,达到专业实习的目标,制定本规定。
1、水利工程学院专业实习由水工、施工教研室在期初作出安排后,经学院协调后确定最终计划。
2、专业实习带队老师外出实习前应提交外出实习申请及预算书,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外出。
3、外出实习学生经费110元/人(含10元的实习责任险)。
4、外出实习教师按出差报销,住宿每天不超过200元。
5、实习教师一般为2人,“以老带新”的方式组成团队,青年教师要作好听课笔记,返校后能讲解实习内容。
6、为了节约经费,本科实习可考虑与专科合并进行。
7、学习集体外出实习需填写备案表(附表1)备案至学生处管理科。
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水利工程学院
2019年10月15日
附件1:
tpy111太平洋在线学生集体外出备案表
所在院(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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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事由及目的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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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行人员名单及人数 |
可加附页 |
出行时间及返回时间 |
月 日—— 月 日 |
出行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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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行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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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(系)领导签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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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案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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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前需填写此表备案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(JX511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