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基础部教学管理工作。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全面完成基础部的教学工作任务。
2.组织制订基础部各课程的教学计划,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学校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3.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及时向主任和学校主管部门汇报,认真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。
4.负责基础部课程综合改革。
5.协调基础部各教研室同有关院、系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,协同主任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核实教师工作量。
6.督促、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《教师工作规范》的执行,组织开展“教书育人”活动,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7.抓好教研、教改和教学辅导工作,交流经验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8.抓好课程建设。重点抓省、校级重点课程建设,并做好检查、评估工作。
9.抓好教材建设。组织和审核各专业编写教材,保证教材质量。
10.抓好考务管理,严格考场纪律,稳定教学秩序,优化育人环境。
11.抓好师资队伍建设。制订教师培养进修计划,经学校通过后,组织实施。
12.协助主任抓好基础部的科学研究工作,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,全面完成基础部的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任务。
13.负责基础部办公费的账目管理、支出项目的审核与验收。
14.检查、督促教务员履行职责,做好教务工作。
15.完成校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