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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tpy111太平洋在线学报》撤稿规定

 

 

为加强学术道德、严明学术纪律、规范学术行为,确保学术诚信和学术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学报实际,特制定《tpy111太平洋在线学报》撤稿规定。

一、编辑部撤稿

稿件录用后,经举报或编辑部发现,稿件疑似存在捏造、伪造实验结果或数据、剽窃、一稿多投、重复发表、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,将与作者沟通、调查取证,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有关学术机构和同行评议专家确认,做出撤稿决定和如下处理:

1.稿件已录用未正式公开发表的,编辑部将撤稿决定电话和邮件通知作者,视情况要求作者对编辑部进行赔偿。已开具录用通知的,将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录用通知失效。

2.若稿件已正式公开发表,编辑部将在《tpy111太平洋在线学报》网站和最新期刊上刊登“撤稿声明”,并通知“中国知网”等相关合作数据库收录机构,发布撤稿声明,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、撤稿原因。

3.情节严重者,且给本刊造成经济损失的,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,包括经济赔偿,同时将通告第一作者单位和通信作者单位。如涉及版权纠纷或诉讼,将移交相关证据至司法机构。

4.对于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和通讯作者,编辑部将在3年内拒收其署名稿件。

二、作者要求撤稿

作者因自身原因提出撤稿申请的,作者需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编辑部撤稿事宜,填写“撤稿申请书”,详细阐述撤稿原因,所有作者亲笔签名,提供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身份证复印件(注明用途并签名),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学报邮箱。相关材料齐全,且经编辑部审核同意后做出撤稿决定和如下处理:

1.在稿件终审前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,编辑部停止对稿件的处理,经编辑部审核确认,邮件回复作者撤稿意见。

2.在稿件通过终审未发表前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,编辑部停止对稿件的处理,经编辑部审核确认,邮件回复作者编辑部撤稿意见,并核算已完成相应流程的成本,作者需补偿编辑部因审稿、排版、校对等产生的费用。

3.在论文正式刊印发表后作者提出撤稿申请的,编辑部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查、复核确认,邮件回复作者编辑部的撤稿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。

(1)在学报编辑部网站和最新期刊上刊登“撤稿声明”,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、撤稿原因;

(2)编辑部通知“中国知网”等相关合作数据库,发布撤稿声明,公布撤稿稿件及作者相关信息、撤稿原因。

(3)作者退回稿酬,同时还需缴纳因审稿、排版、校对、印刷、邮寄等产生的相应费用;

4.由于作者原因撤稿累计2次者,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稿件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1.本刊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查实,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作者在投稿前应认真了解学报相关规定,审慎投稿。

2.如果作者提出撤稿申请,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,编辑部将不予办理撤稿事项,且将继续按正常流程处理稿件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
3.各数据库的撤稿,不是简单的删除,具体依照其撤稿规则办理。

4.作者的撤稿行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影响由作者自行承担。若给本刊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,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,包括经济赔偿。

 

附件

1.撤稿申请书(未正式发表)(点击下载)

2.撤稿申请书(已正式发表) (点击下载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《tpy111太平洋在线学报》编辑部